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通知(试行)
为进一步发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榜样作用,弘扬当代大学生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面貌,表彰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信息工程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我院2016年度“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信息工程学院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
2、尚荣知耻,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且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30%,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在综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推荐资格: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或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或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获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担任学生组织重要骨干,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学生自荐。学生填写《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度“十佳大学生”报名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辅导员对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提交各年级党总支。
2、初评。各年级党总支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确定进入评选大会的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及材料上报学工部。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2013级8人,2014级8人,2015级4人。
3、公开评选大会。初评结束后,召开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大会,候选人进行5分钟PPT演讲,以评委无记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投票,按总得票率从高到低排定次序,由此产生2016年度“十佳大学生”。评委组成包括专家评委和学生评委,专家评委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部、招就部、团委及辅导员老师组成,其中专家评委评分占70%,学生评委评分占30%。
4、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实名向学院学工部反映,电话号码:86878672 黄老师;如公示无异议,由学工部将评选结果报学院审批。
5、择优推荐院“十佳大学生”1-2名为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四、推荐工作要求:
1、请各总支按指定名额择优推荐候选人。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并指定专人负责,精心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2、2017年3月8日16:00前,以党总支为单位,下沙校区候选人所需材料交至10教201黄怡菲老师处,电子材料打包发至邮箱:amberyifei@foxmail.com;青山湖校区候选人所需材料交至格致楼231倪海滨老师处,电子材料打包发至邮箱:18021754007@163.com。邮件文件名为:年级+辅导员(如:2013级-××),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评选出的10名“十佳大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3日
附件:
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通知(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