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选拔德智体美劳先进典型,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的示范力量和带头作用,激励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接续奋斗。院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五四”系列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6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及奖项设置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进步;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乐观向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成绩良好,2025年度无不及格记录;
4.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二)奖项设置
笃学之星、力行之星、守正之星、求新之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媒体之星、文艺之星和体育之星等,每类奖项不超过10名,最多90人。同类别奖项不重复奖励,当年度不同类别奖项最多申报两项。
1.笃学之星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综合素质全面,积极践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前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600分以上;专业必修课成绩100分;学习成绩显著进步者。
2.力行之星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思想积极向上,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
(2)带头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2025年度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至少有一次在专业前30%;
(3)带头弘扬新风。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参加第二课堂,热心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表现突出;
(5)从事学生会工作1年以上(含1年),学生反映好;
(6)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守正之星
(1)从事理论学习组织工作的团干部、青马学院中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表现突出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读书会成员或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成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良;
(3)热爱时政,热爱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理论学习与实践;
(4)在思政微课大赛、“卡尔·马克思杯”理论知识竞赛等组织工作和参与中成绩突出,可优先推荐;
(5)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4.求新之星
在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且无任何处分,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挑战杯”、“互联网+”、“新苗计划”等省教育厅公布的A类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前2名),并荣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果,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ISTP、SSCI或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3)已注册公司,运行良好,风投10万元以上;积极带动身边同学共同创业,口碑好、效应佳;
(4)任职校内登记在册的创新创业类社团正副负责人,负责校内竞赛类、学术科技类活动主要组织筹备工作,对校内创新与创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5.自强之星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乐观向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励志拼搏,诠释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4)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公益之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学习成绩良好,是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100小时;
(2)长期坚持投入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工作中,热爱志愿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或公益创业有较好效益等;
(3)获得省、市及以上相关荣誉的志愿者可优先推荐;
(4)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7.媒体之星
(1)至少加入1个学生社团、参与一次主题活动,深入参与校园各类媒体宣传工作的全日制学生。包括纸质媒体,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媒体;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
(3)热爱宣传工作,视角独特、思维活跃,多次在公开网络或平面媒体、电视广播媒体上发表过作品(包括文字作品、书画作品、设计作品、摄影作品、摄像作品、游戏作品)或提供新闻线索和信息,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与学校媒体宣传工作,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作用的骨干;
(5)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8.文艺之星
(1)在文艺方面有特长的全日制在册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敢于承担,乐于奉献,能发挥艺术专长;
(3)在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等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学校的大型文艺活动,在文艺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引领校园美育文化的文艺骨干;
(4)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9.体育之星
(1)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全日制在册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
(2)在体育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校级、省级、全国性和国际级体育竞赛中获奖者;取得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登记证书者;
(3)通过裁判员、指导员等级考核,获体育项目校园等级裁判员、指导员证书,国家等级裁判员证书者;
(4)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材料申报
上述奖项的参评者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申报表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度“五四”系列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一份);
2.个人一寸照1张,个人生活照2张(横版一张,竖版一张),要求原图照片清晰,照片不小于1MB;
3.教务系统2025年度两学期成绩截图;
4.其他荣誉佐证材料。
个人申请材料请以“奖项名称+二级学院+姓名”命名(如:自强之星+管理学院+张三)打包成文件夹,于3月19日12:00前发送至各奖项评选单位邮箱,逾期提交或漏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笃学之星发送至邮箱:qingmahziee@163.com
力行之星发送至邮箱:hdxgstu@163.com
守正之星发送至邮箱:qingmahziee@163.com
求新之星发送至邮箱:hzieexkjs@163.com
自强之星发送至邮箱:hdxgstu@163.com
公益之星发送至邮箱:Hzieevolunteer@163.com
媒体之星发送至邮箱:qingmeihziee@163.com
文艺之星发送至邮箱:dayituan2026@163.com
体育之星发送至邮箱:hdxgstu@163.com
各评选负责单位(附件3)将评选出的获得者的名单汇总,于3月27日12:00之前将汇总表(附件2),以“奖项名称”的形式命名(例:媒体之星)发送至青马学院邮箱:qingmahziee@163.com
俞霖楠(教师):0571-58619875
余利红(学生):15988167229
电子邮箱:qingmahziee@163.com
附件: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度“五四”系列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度“五四”系列荣誉汇总表.docx
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度“五四”系列评选负责单位汇总表.docx
共青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文件:
信工团字〔2026〕9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五四”系列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