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工团字〔2025〕55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5-12-3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依据申报要求,自行申报。

 2.学院推荐。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院内公示依据可推荐数量信息工程学院为2个推荐名额)向校团委报送申报材料“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的项目优先推

 3.资格审查。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类别审查、人员审查及内容审查,取消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资格。

 4.评审公示。根据当年省项目办分配的名额,校团委组织校外专家按学科分组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省项目办的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5.省项目办审定申报材料,确定年度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请以二级名称+项目名称”规范命名文件夹,上交2026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各一份)、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4)。

 2.请于2026130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793909211@qq.com,逾期不予接收

 三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4.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认真执行省实施办公室和校团委的管理条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前。

 以下情况不能担任2026年度申报人:

 1)2025年度新苗项目已立项负责人;

 2)2024年度及以前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3)2026年7月前离校的学生(研三、大四学生)。

 四、其他说明

 1.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学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2.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由1-3人组成,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团委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和经费使用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撤销项目相关人员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4.项目验收条件:

 项目获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校级及以上奖项,获奖作品与项目内容具有相关性,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受理时间不低于1个月);

 2)软件著作权授权(第一申请人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论文发表或论文成果被认定、采纳,要求有相关部门证明;

 4)研究成果经权威机构鉴定,且鉴定结果理想;

 5)投产应用,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求有相关部门证明。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俞霖楠(教师):0571-58619875

 展文浩(学生):18458369782

 

附件:1.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2.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3.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4. 202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共青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文件: 信工团字〔2025〕55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