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依据申报要求,自行申报。
2.学院推荐。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院内公示,依据可推荐数量(信息工程学院为2个推荐名额)向校团委报送申报材料(“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的项目优先推荐)。
3.资格审查。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类别审查、人员审查及内容审查,取消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资格。
4.评审公示。根据当年省项目办分配的名额,校团委组织校外专家按学科分组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省项目办的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5.省项目办审定申报材料,确定年度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请以“二级学院名称+项目名称”规范命名文件夹,上交2026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各一份)、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4)。
2.请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793909211@qq.com,逾期不予接收。
三、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4.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认真执行省实施办公室和校团委的管理条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前。
以下情况不能担任2026年度申报人:
1)2025年度新苗项目已立项负责人;
2)2024年度及以前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3)2026年7月前离校的学生(研三、大四学生)。
四、其他说明
1.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学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2.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由1-3人组成,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校团委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和经费使用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撤销项目相关人员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4.项目验收条件:
项目获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校级及以上奖项,获奖作品与项目内容具有相关性,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受理时间不低于1个月);
2)软件著作权授权(第一申请人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论文发表或论文成果被认定、采纳,要求有相关部门证明;
4)研究成果经权威机构鉴定,且鉴定结果理想;
5)投产应用,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求有相关部门证明。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俞霖楠(教师):0571-58619875
展文浩(学生):18458369782
附件:1.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4.
202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共青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文件:
信工团字〔2025〕55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