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5-14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 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毕业生开展,鼓励其他年级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 ”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该专区汇集了全国一批高水平人工智能课程,我省建设的31门课程(含2026年新增课程25门)也在其中,课程清单见附件1。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可参加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技术支持:010—58581028。

  四、学分认定

  通过课程学习获得证书,每门课程证书可认定获得一般通识课程学分(非艺术类)1分,成绩认定为:优秀。选修不同类型课程,最高认定学分不超过2学分,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直接认定为2学分

  通过参加培训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需提交《学生学分替代申请表(课外)》(附件2)和证书复印件至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各二级学院教学办需于2026年6月11日之前收集并审核课程替代申请材料,整理形成学分替代汇总表(课外学习或培训类)(附件3),并将课程替代汇总表和申请材料提交至格致楼226,联系人:孙老师。 



附件1:2026年人工智能课程清单.xls

附件2:学生学分替代申请表(课外).doc

附件3:学分替代汇总表(课外学习或培训类).xlsx



教务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