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2026年6月27日开始停课,停课前1周内为考查课程的考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7月5日为期末集中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了保证考试安排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期末考试有关数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修改的内容
1、2025-2026-2课程考试方式核对:完成“期末考试方式”核对及完成“补考方式”填写;
2、期末集中考试课程的“试卷编号”核对(具体时间待系统生成试卷编号后另行通知)。
二、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期末考试数据核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4月23日至4月27日9:00):核对课程期末考试方式和补考方式。
“期末考试方式”分“集中考试”和“分散考查”两种:“集中考试”是指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需在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7月5日采用试卷形式考试;“分散考查”是指在停课前1周内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核。“期末考试方式”原则同专业培养方案上的课程考核方式一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联系教学秘书在系统中提交修改申请。
“补考方式”分“试卷补考”、“非试卷补考”和“无补考”三种:“试卷补考”是指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在下学期开学初采用试卷形式考试;“非试卷补考”是指在下学期开学初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的非试卷形式考核;“无补考”是指全校性公选课程、课外必修项目、军事技能、实验课、实习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创业课程等不设补考的课程,下学期开学初不安排补考。若补考方式为空值或者需要修改,请联系教学秘书在系统中提交修改申请。
任课教师核对考核方式路径:数智信工——智慧教务——教师中心——成绩考试——正考核方式核对(教师)——我的授课课程——查看任课教师自己所授课程的“期末考试方式”和“补考方式”是否有误:若无误,在课程记录前方小方框内勾选该条选课记录,并点击该界面右上角“核对”按钮即可;若有误需修改,请联系教学秘书进行修改。
2、第二阶段(4月27日至4月30日12:00):核对试卷编号。
试卷编号是系统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地点的关键标志,试卷编号相同的课程将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因此,仅系统自动生成的试卷编号不同,但需使用相同试卷考试的课程(比如不同年级因授课计划调整上同一门课)需要将试卷编号修改成相同。
试卷编号规则及特殊情况说明:
原则上,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需要用同一份试卷(即试卷编号一致);
若出现不同课程代码:理论上应该是不同卷的(即试卷编号不一致),但因特殊情况想用同一卷需提出修改申请;
若出现同一课程代码:理论上应该是用同一份卷的(即试卷编号一致),但是因特殊原因需要分卷考试需提出修改申请;
若出现同一课程代码,但开课年级不同:系统默认设置不同试卷编号,需要二级学院确认;若需修改一致,亦需提出修改申请。
任课教师核对考试编号路径:数智信工——智慧教务——教师中心——成绩考试——正考编码核对(教师)——我的/与我同考试编号——查看任课教师自己所授课程的试卷编号是否需要修改:若无需修改,在课程记录前方小方框内勾选该条选课记录,并点击该界面右上角“核对”按钮即可;若需修改,请联系教学秘书进行修改。
三、注意事项说明
1、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看各自学院开课课程的考核方式核对、试卷编号核对进度,若任课教师在不方便操作的情况下,可同任课教师确定好考核方式(含补考)或试卷编号后直接在系统中对相应课程完成“核对”操作或者提交“修改”申请操作。
2、考试方式和试卷编号:课程的考试方式和试卷编号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修改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修改申请,教学秘书提交“修改”申请,经开课学院领导、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系统将自动完成修改。
3、2025-2026-2学期课程考试方式核对完成后,待教务处生成好试卷编号后再通知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核对试卷编号。
4、考试方式和试卷编号核对的截止日期(考试方式核对4月27日9:00、试卷编号核对4月30日12:00)。在此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修改申请。
5、如对集中考试课程的安排有特殊要求(比如外语专业课程是否要求语音教室、需要安排听力放音或不需安排时间的课程等),请填写《期末考试教师需求》表于4月30日12:00前报教务处。
6、每次考试每门试卷考试的课程(除不设补考的课程之外)应同时准备A、B两套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其中,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任课教师自行保管留存至考试结束同试卷一起归档)。命题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将A、B两套试卷的纸质文档、PDF电子版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试卷命题审核表》交给二级学院(部)教学办,并在《试卷交接登记表》上登记签字。教学秘书检查格式无误后填写《文印申请表》并签字(期末考试方式为“分散考查”且需要试卷考核的,请教学秘书在《文印申请单》备注处填写“考查”)。
期末考试方式为“分散考查”,且需要文印试卷的课程请于5月20日前将试卷交至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办;期末考试方式为“集中考试”的课程,请于5月27日前将试卷电子版交至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办。
A卷: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内(即分散考查且需要试卷考核的课程于5月20日前;集中考试的课程于5月27日前)将A卷纸质版、考场学生名单、《文印申请表》一同交接给文印中心,其他人员不得代送代收。
B卷:由教学秘书暂时保管,待期初补考安排通知后,教学秘书将在规定时间内将B卷纸质版、《文印申请表》交接给文印中心,其他人员不得代送代收。
7、各二级学院在期末考试数据核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试岗朱老师(58619869)。
教务处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