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优秀成果,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拟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重点考察选题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以及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评优采取“专项答辩、独立评审”的模式,即参评学生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常规毕业答辩,而是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单独答辩评审。
二、申报条件与名额
1.申报对象
2026届本科毕业生,经分院推荐均可参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2.基本条件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已完成定稿,且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符合学术规范;指导教师对作品质量给予高度评价,并同意推荐参评;论文定稿的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超过15%。
3.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分院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 二级学院 | 推荐名额 |
电子工程学院 | 4 |
管理学院 | 10 |
经济学院 | 6 |
计算机学院 | 7 |
机械工程学院 | 7 |
三、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在兼顾综合评定成绩和毕业设计创新程度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于5月9日前提交《XX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被推荐学生需同步在毕设系统评优模块中提交评优申请。
2.专项答辩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答辩组对拟评优学生进行专项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与表彰
根据专项答辩评审结果,确定202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并公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在毕业设计展中进行展出。
附件:XX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