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见附件1)、《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见附件2)、《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目录>调整及竞赛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3)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学科竞赛获奖学分认定工作。请各学院注意,以往学年尚未申请的学科竞赛获奖学分,可在本次工作期间一并办理。自下个学期起,学分认定工作将仅受理当学期获得的竞赛成果(仅学分认定工作,课程替代照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根据《关于<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的补充说明》(信息教〔2018〕31号,见附件4)有关规定,本学期受理全院学生的学科竞赛学分申报工作。
二、竞赛范围
1.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的竞赛: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度学科竞赛目录(详见创新创业学院官网https://www.hziee.edu.cn/cxcy/2024/0910/c203a26562/page.htm)中所列A类竞赛和B类甲等竞赛。
2.在2025年5月1日后完成的竞赛: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目录(2025年版)》(详见内网:http://10.130.5.199:32006/pm/notice/detail?id=1917491155044450305)中所列第一至第四梯队的所有竞赛。学生奖励标准根据《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目录>调整及竞赛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3)。
3.梯队与AB类定级方式对应关系:
第一、第二梯队竞赛:等同当年A类甲等竞赛学生奖励标准;
第三梯队竞赛:等同当年A类乙等竞赛学生奖励标准;
第四梯队竞赛:等同当年B类甲等竞赛学生奖励标准。
4.体育竞赛、艺术竞赛获奖学生的成绩奖励名单由体育教学部、团委艺术中心统计审核汇总,报创新创业学院。
三、学分认定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竞赛团队负责人(项目第一作者)须于2026年3月25日16:00前通过成果管理平台(https://rt.hziee.edu.cn/),在“学分管理”模块提交申请,队员请联系队长统一填报,具体操作详见《学科竞赛学分申报操作指南(202603版)》(附件5)。
以往学年尚未申请的学科竞赛获奖学分,可在本次工作期间一并办理。自下个学期起,学分认定工作将仅受理当学期获得的竞赛成果。学分申请如有疑问,请在“2026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学分/奖金认定咨询”钉钉群(钉钉群号:159850019387)中进行咨询;若问题仍未解决,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周老师(联系方式:0571-58619889)。
创新创业学院将于2026年3月27日12:00前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认定审核,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并修改“已驳回”申报后重新提交。请各竞赛团队负责人(队长)严格按照上述时间点申报,逾期提交者,创新创业学院将不予受理。
(二)可申报人数上限及分配原则
1.认定每队上限5人,具体说明如下:
各参赛队伍人数不超过5人的,学分认定人数执行(例:某团队获得第二梯队竞赛省二等奖,且团队人数为5人以内,每人得分≤3分);
各参赛队伍人数超过5人的,学分认定按5人执行(例:某团队获得第二梯队竞赛省二等奖,团队人数为6人,则该团队共可获得5*3=15分,由队长向团队内6人分配这15分,并确保每人得分≤3分)。
2.第四梯队(B类甲等)竞赛降级认定
参加第四梯队赛事获奖,学分降级认定(例:获得第四梯队国家级二等奖,成绩奖励按省级二等奖认定),不在学院竞赛目录上的赛事获奖不进行奖励。
(三)单列竞赛说明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为单列竞赛,省级获奖认定上限5人,国家级获奖认定上限8人。
国创赛如有2025年度校赛获奖,由主教练按照前5作者赋分原则并根据相关规定汇总加分情况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并从系统后台导入学生学分账户,学生无需单独申请校赛获奖。请注意,申请2025年度国创赛省/国获奖学分时请减去校赛分数(例,获2025国创赛国一1项、校一2项,申请分数为6-2-2=2分)。
(四)奖励标准说明:对照表格
国家级 | 国家级竞赛获奖等级 | 部分竞赛对应关系补充说明 | 学分分值 | |||
ICPC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
特等奖 | 全球总决赛奖项/亚洲区域赛冠亚季军 | Outstanding Winner/Finalist Winner | 奖杯 | 一等奖 | 8.0 | |
一等奖/金奖 | 亚洲区域赛金奖 | Meritorious Winner | / | / | 6.0 | |
二等奖/银奖 | 亚洲区域赛银牌 | Honorable Mention | / | / | 5.0 | |
三等奖/铜奖 | 亚洲区域赛铜牌 | Successful Participation | / | / | 4.5 | |
成功参赛/优胜/优秀奖等 | / | / | / | / | 3.0 | |
省级 | 特等奖 | / | / | / | / | 5.0 |
一等奖/金奖 | / | / | / | / | 4.0 | |
二等奖/银奖 | / | / | / | / | 3.0 | |
三等奖/铜奖 | / | / | / | / | 2.5 | |
成功参赛/优胜/优秀奖等 | / | / | / | / | 1.0 | |
| 一等奖 | / | / | / | / | 2.0 |
校级 | 二等奖 | / | / | / | / | 1.0 |
| 三等奖 | / | / | / | / | 0.5 |
四、课程替代
1.课程替代申请时间
申请人须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16:00期间在成果管理平台“课程替代管理”模块中填写完成所需替代的课程信息。
2.二级学院审核课程替代情况
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3日前完成申请人的学分替代审核。如有课程替代疑问,可联系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
二级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机械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571-58613662 |
电子工程学院 | 石老师 | 0571-58613675 |
计算机学院 | 李老师 | 0571-58613679 |
管理学院 | 徐老师 | 0571-58619157 |
经济学院 | 许老师 | 0571-58613655 |
3.教务处最终审核
教务处于2026年4月8日前完成最终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课程替代操作,如有公示疑问可联系教务处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58619122。
附件1 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pdf
附件2 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pdf
附件3 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目录》调整及竞赛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 关于《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的补充说明.pdf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