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管理】主动退学申请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2-29浏览次数:869

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主动退学申请并签署意见,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2.教务处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抄送)。

3.教务处完成退学文件的起草和文件的送达。

4.教务处完成教务系统和学信网的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5.教务处完成学分清算并交至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6.教务处处理学生退课事宜(系统选课期间内办理完成的学生);系统选课结束后办理完成的学生,原则上不予以退课。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其中,辅导员审核前,需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家长已知晓并签字同意其退学;教学秘书需审核学生退学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供。

2.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领取《退学文件》,按要求打印学籍档案并签字盖章,交至辅导员。

3.二级学院辅导员给学生开具《离校审批单》(需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发放《退学文件》。

4.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收回学生的学生证(若无法提供学生证,须提交书面说明)。

说明:

1.教务处审批结束后,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即可收到主动退学审批通过通知(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其他相关人员)。

2.教务处线上送达《退学文件》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综合管理及医疗卫生、信息技术中心、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其他相关人员

3.学生线上填写《主动退学申请表》并上传家长意见书。

4.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智慧教务→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申请→主动退学申请。

 


主动退学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