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负责拟定并发布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工作的通知。
2.教务处负责布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并对二级学院提交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定稿进行复核。
3.教务处负责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教务处负责监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审批二级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调整申请,并将审批通过调整申请进行汇总和执行。
二级学院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 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意见,及时调整课程结构和体系,制定(修订)本分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论证;二级学院审核定稿、录入教务系统,并报送教务处复核。
2.二级学院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每学期核对教学执行计划,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如需调整教学计划,须在教学任务落实前提交培养方案调整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人才培养管理流程图

培养方案调整申请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