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课(除通识选修课)申请(含课程库管理)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466

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对开课学院和专业所在学院审批通过后的新开课申请和课程学大纲进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教务处负责编制新开课程的课程代码,并反馈给 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3.教务处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库的管理。

二级学院职责:

1.课程负责人需向开课学院提出新开课申请(填写新开课程基本信息、新开课程教学大纲),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对新开课程基本信息、新开课程教学大纲形式审核无误后在教务系统提交新开课申请

2.专业负责人、开课学院教学院长、课程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依次对新开课申请审批。

3.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对系统中新开课程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给课程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4.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具有课程库的查权限。

说明:

1.新开课的课程负责人应持有教师资格证。

2.开课学院教学秘书需审核新开课程信息是否填写完整且正确课程教学大纲是否符合编写规范。


新开课(除通识选修课)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