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简称党建“双创”)工作,扎实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产教融合等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双创”(标杆党支部、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面向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培育创建若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建“双创”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学院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建设任务。培育创建单位要参照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等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建设期内,“双带头人”工作室要着重围绕创新工作方法、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出成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

各建设单位要形成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研究论文、专著;6.获得院级(含)以上党建工作相关重要表彰、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7.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建设周期为 2 年(2026年11月至2028年11月),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条件

面向全院各二级党组织下属的教师党支部。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双带头人”工作室原则上成立至少1年(含)以上,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工作室依托教学科研一线,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

3.工作室需在抓好党建主责主业、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作用突出。

4.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

(二)申请创建“标杆院系”条件

面向全院各二级学院,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二级学院党组织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二级学院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二级学院党组织运行机制,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二级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党建文化氛围浓厚,与所在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融合度较高。

3.近3年来,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二级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标杆院系重点任务指南》(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申请创建“样板支部”条件

面向全院师生党支部。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师生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所在单位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重点任务指南》(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推荐名额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1个“双带头人”工作室和1个“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已获得院级以上培育创建单位,不参与此次申报。同一支部一般不同时申报学院“双带头人”工作室和样板支部。

四、组织实施

培育建设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遴选、创建达标、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遴选(2026年10月—2026年11月)

1.组织申报。各二级党组织加强组织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参与申报的党总支、党支部需对党建工作基础、已取得成果、经验做法等进行梳理总结,对照重点任务指南,统筹谋划建设计划、预期成果,填写对应申报书(见附件3、4)。经各党总支充分酝酿、民主推荐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2.遴选确定。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遴选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二)创建达标(2026年11月—2028年11月)

建设期内,各培育单位要参照文件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好培育创建工作,做到软件建设和硬件投入并重、整体水平和品牌建设双提升。创建期间,创建单位要重点围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出成果。

每年11月底前,需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提升示范成效。

(三)验收推广(2028年11月—2028年12月)

建设期满,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组织部在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家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五、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于11月8日前提交申报书。申报书纸质版提交至格致楼329办公室,电子版报送组织部邮箱:ZZB@hziee.edu.cn。

联系人:李佳莹

联系电话:0571-58613899


附件:

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党建“双创”创建重点任务指南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4.党建“双创”项目申报书


附件1、附件2.pdf

附件3、附件4.docx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