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工团字〔2023〕4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1599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院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预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各项目除了在申报书首页标记三大项目类别外(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创新创业孵化),另请在附件4项目汇总表中标注好小的分类(机械控制、生命科学、能源化工、信息技术、哲学社科)

2、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立项资格。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项目组成员必须是全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

3、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由1-3人组成,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二、注意事项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4、对于项目申报人的要求。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

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校实施办公室和学校的管理条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前。

以下三类学生不能担任2024年度申报人:

12023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

2)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320247月前离校的学生(即现在大四的学生)。

三、评定级别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实施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和其他经费使用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撤销项目相关人员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3、申报电子材料(附件1-4),于20241281200送前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号,发送至邮箱793909211@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俞霖楠(教师):0571-58619875

邱春阳(学生):13175031830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4.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共青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1219


文件:信工团字〔2023〕4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