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学实践共同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6-03-10浏览次数:15

各二级学院(部)、全体教师:

为深入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搭建跨学科、跨领域教学交流平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实践共同体管理办法》(信工教发〔20232 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教学实践共同体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目标导向:以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目标,聚焦教育教学改革重难点问题,探索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

跨域协同:鼓励跨学科、跨分院组建共同体,推动不同专业领域教师协作,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实践创新:突出教学实践属性,围绕混合式教学、数智化教学、课程思政、学科竞赛融合等创新方向开展建设,避免空泛理论研讨。

规范有序:严格遵循管理办法要求,确保共同体人员构成、活动组织、经费使用等符合学院规定。

二、申报条件

人员要求共同体成员总数不少于10 人,核心成员不少于5 人,且需涵盖至少 2 个及以上不同学科或分院的教师,确保成员结构的多元性共同体核心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共同体。共同体负责人需具备5 年以上资深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统筹推进共同体各项活动。成员实行登记制,承诺在共同体执行期(1 学年)内至少参与2 次及以上共同体活动。

主题要求申报主题需贴合学院教学改革方向,可参考以下方向

1.产教融合实践课程体系创新建设共同体

2.AI赋能教科研创新探索共同体

3.课程思政与教学竞赛协同育人实践共同体

4.智慧课程建设与数智化教学资源开发共同体

5.学科竞赛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闭环育人共同体

方案要求申报材料需包含完整的建设规划,明确申请缘由、活动计划、建设目标、经费预算及预期成果,确保方案具备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三、建设要求

活动开展:共同体执行期为 1 学年,每学期至少举办 2 次聚焦主题的教学活动,活动形式包括教学研讨、示范课观摩、专家讲座、技能培训等,每次活动需填写《教学实践共同体活动场次记录表》并留存至少 3 张活动照片。

过程管理:共同体需建立规范的活动台账,定期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送活动进展;中心将对共同体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建设任务有序推进。

结项验收:执行期结束前 1 个月,共同体需提交《教学实践共同体成果报告表》及完整过程材料申请结项,验收重点核查活动实效、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生学习成效改善等核心指标。

四、经费支持

经费标准根据共同体成员人数核定:10-17资助 3000 元。

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 50% 首期经费,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50% 经费,经费专款专用,仅限用于培训费、会务费、资料印刷、书籍购买(不超总额 20%)、通讯费(不超总额 10%)等教学相关业务开支。

五、申报材料及流程

材料提交申请人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践共同体申报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撰写共同体简介、建设规划、预期成果、共同体章程等内容,确保各项内容符合字数限制及格式规范。

提交时间及方式请各申报团队于2026413周一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20191031@hziee.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格致楼 232室(受理时段: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58619169

评审立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审核共同体建设方案的合理性、成员结构的适配性及预期成果的实用性。评审结果将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并按规定拨付建设经费。

六、其他事项

本次立项的共同体视同校院级教改项目,参与活动的教师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最高 10 学时),核心成员可优先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教学培训与研讨活动。

申报团队需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严禁抄袭

教学实践共同体活动管理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实践共同体管理办法》执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践共同体申报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35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践共同体申报表.docx信工教发通[2026]1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学实践共同体申报工作的通知3.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