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23-2024学年教学实践共同体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3-11-24浏览次数:224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给教师搭建一个平等对话、共享知识、分享专业成长经历的教学发展平台,引导教师关注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实践共同体管理办法》,决定试点启动2023-2024学年“教学实践共同体”的招募工作。现将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教学实践共同体”为校院级、跨学科、跨分院教学组织,区别于教研室、专业组以及其他现有的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实践共同体人员组成方式及原则:

1.由我院专任教师和其他教学人员组成,每一共同体成员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跨学科、跨分院招募,并推举其中1名教师担任共同体召集人。

2.召集人应为共同体实际负责人,要求承担本科课程教学,教龄5年以上,具有一定教学专长、有精力、能热心组织教学交流工作的资深教师。

3.参加共同体的教师实行成员登记制,要求共同体成员在一个执行期内至少参加两次以上共同体活动。

二、招募方向

2023-2024学年首批试点招募以下方向的教学实践共同体,具体名称可自拟:

1.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与实践;

2.混合式/融合式/智慧化教学创新实践;

3.“全人”理念课程思政育人实践;

4.产教融合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5.OBE导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6.智能化教学工具使用与数字素养提升。

三、建设要求

教学实践共同体要围绕“研讨交流·实践观摩·成果展示·推广拓展”等方面展开建设,并完成以下任务:

1.每学期聚焦建设主题举办培训讲座、教学研讨会、教学沙龙等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

2.每学期举行教学观摩活动至少1次;

3.每年邀请校外专家举办相关主题讲座至少1次;

4.每次共同体活动前一周向教发中心提交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填写《教学实践共同体活动场次记录表》并于一周内提交活动新闻报道;

5.每学年末,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填报《教学实践共同体成果报告表》及相关活动记录,并提交教发中心备审。

四、经费资助

对立项建设的教学实践共同体,给予专项经费资助,分两期下拨。实行执行期考核制,对切实有效的共同体提供滚动经费支持,对不合格的共同体予以淘汰。经学院教发中心同意邀请的校外专家讲座经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标准执行。面向全院范围、受益面广的教学学术活动,可提前两周报备活动方案,另行申请经费资助。

五、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组建教学实践共同体的教师,结合自身的教学专长或研究兴趣,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践共同体申报表》(附件1),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20191031@hziee.edu.cn,纸质版送至格致楼230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619169。

               


附件:1.附件1:教学实践共同申报表.docx

2.附件2:《教学实践共同体章程》参考模板.docx

3.附件3:教学实践共同体活动场次记录表.docx

4.附件4:教学实践共同体成果报告表.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