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推进学院两级管理,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信息教〔2020〕78号)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督导任职条件如下:
1. 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管理)育人,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原则性强。
2. 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现状和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教学督导工作的我院教师。
3. 现任督导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连续聘任。
二、工作职责
1.深入教学第一线,收集有关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深入课堂和实验室,随堂听课,建议每学期听课8个以上课时(含实验、实践环节),检查师生教与学的情况,对青年教师给予指导和帮助,并对听课和检查的情况做出评价和记录;
3.关心学院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事业发展,深入院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反馈教师、学生和学院领导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学院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学院布置的专项教学督导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聘期考核
1.聘任聘期:教学督导聘期三年,可连续聘任。
四、工作安排
为便于开展工作,教学督导成员应尽量覆盖各学科专业。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结构,参考《教学督导推荐人数分配表》(附件1)推荐人选。
推荐名单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10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到邮箱:20191031@hziee.edu.cn,纸质版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名后送至格致楼230室。
联系人:刘凯文,电话:58619169。
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推荐人数分配表
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汇总表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