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5-08-12浏览次数:67

各位同学: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的重要部署,深化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根据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相关要求,经竞赛专家委员会、竞赛秘书处和承办单位研究,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23 日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举办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全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每两年一届,面向适应全球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工程师培养,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与制造强国战略,强化工程创新能力,坚持理论实践结合、学科专业交叉、校企协同创新、理工人文融通,创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高端工程创新赛事,建设引领世界工程实践教育发展方向的精品工程,构建面向工程实际、服务社会需求、校企协同创新的实践育人平台,培养服务制造强国的卓越工程技术后备人才,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体系。

二、参赛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赛。每支参赛队伍一般由3-4名学生和1-2名指导教师(不分先后顺序)组成,各校可设领队老师1名。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赛项。

三、大赛安排及奖项设置

(一)赛制

比赛分为初赛(院决赛,暂定10月10日下午)、复赛(省初赛,材料提交10月31日截止)、决赛(省决赛,11月9日前公布名单),省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

院赛报名时间提前到8月20日(进入钉钉群在群文件《预报名表》内完成在线报名),8月27日初评方案线上答辩。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分别设立本科院校奖项,按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规定设置奖项,大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设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复赛队伍数的10%、15%、25%。

设立“优秀组织奖”奖项,对在大赛组织和决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设立“工创先进工作者”,对在大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上述奖项一般不超过复赛单位数的 20%,可空缺。

四、决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1-23日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赛项包括:

1.新能源赛道:太阳能电动车 1 个赛项;

2.“智能+”赛道:智能物流搬运、生活垃圾智能分类 2个赛项;

3.虚拟仿真赛道:企业运营仿真 1 个赛项(该赛项选拔方式另行通知);

4.工程创客专项赛道:AI+机械臂设计与增材制造、仿生机器动物和智能无人机开发 3 个赛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

岳小鹏老师(创新创业学院):18767103617。

方子聪(院科联):18857395786 (钉钉)。

Hziee工程实践与创新应用竞赛钉钉群:88325000498。


通知: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的通知(盖章版).pdf

附件1新能源车赛道命题与运行.pdf

附件2智能赛道命题与运行.pdf

附件3虚拟仿真赛道项命题与运行.pdf

附件4工程创客专项赛道-命题与运行.pdf

附件7参赛作品复赛提交要求(包含模板.docx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