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省赛选拔赛的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4262

各位同学:

为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激发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深入挖掘和培育我院创新创业项目,同时为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经研究,我院将举办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十二个部委、举办校所在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八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参照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本次大赛将设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将以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通知为准。

二、参赛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4)。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 2023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1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照第八届“互联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主赛道下主要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3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海岛山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二)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其他赛事规则详见“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

五、比赛流程

省赛选拔赛由大赛训练营、参赛报名、院级决赛三个环节组成。

(一)大赛训练营(报名截止3月7日)

大赛项目第一轮培养以训练营的形式开展,组织第一批完善、优质项目及团队进行预筛选,筛选采用院内初筛,专家确定方式。三月中旬左右选出若干个项目后开始校内孵化。

参加训练营队伍队长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省赛选拔赛参赛报名表》(具体模板详见附件1)以“项目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hzieexkjs@163.com。参加训练营队伍队长提前准备项目演示材料(材料包括不限于:创业计划书、5分钟路演PPT、项目演示视频以及其他可展示材料)。

(二)参赛报名(预计4月大赛系统开放报名通道)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参赛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根据省组委会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系统报名视为报名成功。

(三)院级决赛(预计5月中旬)

进入决赛的团队根据院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学院组织评委进行现场评审,决出院内排名,待最终省赛名额数确定按照院赛排位进行省赛项目申报。

(四)其他

预计6月提交省赛材料,7月进行省决赛。

六、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摘要、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具体模板详见附件2。

(二)项目展示文档。大赛正式报名时,需将项目的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具体模板详见附件3。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七、大赛奖励

学院对按要求完成参赛项目申报的团队进行评定荣誉,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赛奖,具体比例视参赛情况而定。该奖项按校级荣誉认定,可按竞赛奖励规定给予竞赛学分认定。

省赛选拔赛获奖作品将作为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优先考虑推选参加第九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未尽事宜,请联系:

陈志庆(创新创业学院):0571-58619889;

王易骁(院科联):17858424203(钉钉);

Hziee“互联网+”竞赛交流群:35365658(钉钉)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省赛选拔赛参赛报名表(申报训练营).xls

附件2: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docx

附件3:大赛项目展示ppt(参考模板).pptx

 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八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供参考).pdf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