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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摘:浙江省2010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1-20 11:14:00  浏览次数:


    2010年我省继续开展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2+2”选拔)。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与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04〕83号文件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选拔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院校代号

    院校

    专业代号

    专业

    计划数

    考试科目

    学费

    基础课

    综合课

    0003

    浙江工业大学

    21

    软件工程

    9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小计

    90

     

     

     

    0005

    宁波大学

    21

    法学

    35

    民法学

    法学综合基础

    4400

    22

    国际经济与贸易

    6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小计

    95

     

     

     

    000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1

    会计学

    40

    高等数学

    会计学

    4400

    22

    电子信息工程

    40

    高等数学

    电路分析

    4400

    23

    软件工程

    40

    高等数学

    程序设计

    4400

    小计

    120

     

     

     

    0007

    浙江工商大学

    21

    金融学

    8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2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23

    工商管理

    4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小计

    150

     

     

     

    0008

    浙江理工大学

    21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30

    服装设计理论

    绘画基础

    7000

    2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5

    高等数学

    工程力学

    4400

    小计

    65

     

     

     

    合计

    520

     

     

     

    2.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须在《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打印《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经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3.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4月18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艺术类综合课考试时间可规定为3小时,具体由招生院校确定。

    4.准考证号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招生年份,第3—6位为招生院校代号,第7—8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后4位为顺序号。

    5.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7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考试管理工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执行。

    7.各招生院校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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